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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单位的党员申诉案件由哪里负责处理?

时间:2021-02-20 11:19:52 来源: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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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销单位的党员申诉案件,应由申诉人现所在单位或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党委负责处理。复查改正的结论,党籍的恢复,要经县或县级以上党委批准。本应给予较轻的纪律处分,但由于具有可以免予处分的条件,因此,对其免去应给予的纪律处分。对犯错误党员免予处分,要由有关党组织作出书面结论和决定,并按照警告处分的报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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