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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时间:2019-12-24 09:12:48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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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公布。《意见》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的长期稳定发展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有分量的政策措施,对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明确宣示:“党中央一直重视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一点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民营经济必须壮大、不能弱化。而党中央也在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是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等多重矛盾问题叠加的结果。当前,准入难、融资难、回款难、中标难、维权难、转型难等一些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仍然困扰着民营企业,影响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完善有关制度,出台切实管用的政策举措加以破解。此次出台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做好与现有政策体系衔接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面临的新形势、高质量发展对民营企业的新要求,兼顾管用、有效和长期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力求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规范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激励企业家改革创新,既回应了社会关切,也能更好稳预期、强信心、增活力。

  民营企业是在改革开放中成长壮大的,只有坚持深化改革才能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意见》从制度层面着眼,更多用改革的方法,破除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完善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制度框架。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创新民营企业服务模式……《意见》明确了一揽子细化举措,为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确保民营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了制度基础。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意见》能否转化为民营企业真正的获得感,关键在于落实。比如,《意见》提出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油气勘探开发、炼化和销售领域等,有关部门就应尽快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再比如,《意见》要求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条件,有关机构就应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坚决打破民营企业发展遭遇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只有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并且见到成效,实现发展环境的整体跃升,才能让政策红利转化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民营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贡献很大,前途不可限量。广东是民营经济大省,各地区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好条件,推动民营经济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形成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广东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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