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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抓实“四个关键环节” 推动村民小组建设管理规范化

时间:2020-03-27 18:00: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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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江市立足破解村民小组建设管理难题,聚焦组织建设、决策机制、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四个关键环节”,研究出台《阳江市村民小组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阳江市村民小组长绩效考核方案(试行)》,探索持续推进村民小组建设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有效途径。

  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在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条件比较成熟的村民小组单独设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对正式党员不足3人或党员居住地比较分散的村民小组,按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不断健全和规范村民小组党组织设置。现已在全市9732个村民小组中单独设立党支部117个、成立联合党支部1506个、设立党小组3238个,党组织覆盖率达100%。在财政投入、党费补助的基础上,整合利用改造旧办公楼、原有文化楼、农村闲置房屋,按有党旗、有学习资料、有学习桌椅、有公示宣传栏、有管理制度的“五有”标准加强村民小组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建立县镇村三级村民小组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鼓励行政村从村级办公经费和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专项活动经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推动村民小组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探索分类管理机制,对“党组织软弱涣散、集体收入低、‘三资’管理混乱、基层治理问题突出、人居环境整治不力、空心村”等6类问题突出的村民小组进行分类施策。

  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党的领导。规范完善村民小组会议制度。明确村民小组会议的人员范围、组织办法、议事规则;详细制定应当由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的“9类重点事项”;规定村民小组会议议题须提请村“两委”会议或村民小组党员会议审议后,再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程序作出决定;推动村“两委”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会指导,组织“两代表一委员”、驻村法律顾问、驻村单位代表和群众组织代表等列席旁听。推行村民小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村民小组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应当提请行政村党组织讨论决定;对涉及本村民小组村民自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须及时向行政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报告。通过定期报告、即时汇报两种方式,推动村民小组在行政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执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决定决议,强化行政村党组织在村民小组事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头雁”作用。参照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建立健全村民小组长人选审查制度,鼓励年轻、有文化的中共党员村民担任村民小组长;将村民小组长纳入各级党委及涉农部门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轮训,全面提升村民小组长队伍素质。建立把村民小组长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推选为村民小组长的双向培养机制,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退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中培养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并通过法定程序推动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担任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党支部委员担任村民代表,提高村民小组管理队伍的党员比例。建立村民小组长民主评议制度,由村民小组会议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持下对村民小组长一年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村民小组长必须履行的“6项基本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评比打分。建立村民小组长绩效考核制度,由镇(街)党(工)委或行政村党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和实施绩效奖励,并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村民小组长进行相应处理。

  完善三项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村民小组“三资”管理制度。根据《阳江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把村民小组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纳入农村“三资”平台管理,利用村组账委托镇、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第三方(代)管机制,全面加强对村民小组 “三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村民小组在设立、撤销、调整或在村民小组长终止职务时,须及时将公章、集体财务账目、债权债务档案等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小组长,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延续性。健全组务公开制度。定期对村民小组集体“三资”处置及经营管理、土地承包经营及征收征用、社会捐赠款物及国家补贴经费管理使用、财务收支和债权债务等重点事项进行公示,确保各项事务公开透明。建立村民小组长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由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村民小组换届前、村民小组长自主辞职或被罢免职务时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该村民小组财务进行审计,并及时公布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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