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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向民企选派第一书记 以党建工作促“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时间:2021-10-13 15:04:49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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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的通知》(下称《通知》),佛山作为广东省唯一入选的城市,共有14条典型做法被推广。其中,佛山市禅城区“向民营企业选派第一书记,开展政企连心共建”作为典型做法被推广。

  笔者从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了解到,禅城区自2017年起,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向辖区内“两新”组织党组织选派机关资深党员干部任第一书记,并连续5年派七批共116人次,以党建工作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这项“禅城经验”升格成为“佛山经验”继而获全国推广。

  根据《通知》,在加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组织保障上,佛山市持续选派资深机关党员干部到“两新”组织党组织担任第一书记。这一做法始于禅城。禅城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一书记可充分发挥在政策解读、资源互助、服务企业上的优势,推动“两新”组织党组织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检核、阵地建设等方面全面提升,以党建工作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推动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该负责人表示,派驻到“两新”组织党组织的第一书记,主责主业就是要抓好“两新”组织的政治建设,让“两新”组织更加坚定跟党走,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把“两新”组织党组织打造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禅城要求,派驻到“两新”组织的第一书记,要正确处理第一书记与派出单位、与“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与“两新”组织负责人等三方面的关系。

  具体而言,第一书记对应的机关支部要与“两新”组织党组织形成结对关系,保障第一书记服务“两新”组织的各种资源。第一书记对“两新”组织党组织各项工作按照“指导、把关、督促、协调、服务”的要求,做到“指导不代替、协调不包办、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第一书记与“两新”组织要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不干扰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牢记机关党员身份,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在实践中,这种“亲”“清”政商关系更进一步延伸,实现了从第一书记个人与“两新”组织挂职对接,进阶为党组织(包括派出单位与驻在单位党组织)与“两新”组织的结对共建,进一步推动党建引领非公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选派第一书记成效显著,获得了企业的肯定。据统计,5年来,禅城“两新”组织党组织第一书记队伍为非公经济党组织增活力、添动力、促发展,协助解决问题629件次,创新搭建紧密联系的政企平台。有16名第一书记被企业留任。今年以来,禅城共有2批共51人次第一书记组织所挂点的“两新”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史学习教育130多场次。

  上述负责人介绍,第一书记派驻到“两新”组织党组织,推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文明共建、共同发展,让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让政企更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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