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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怀集:三级书记重点推进

时间:2021-03-11 15:12:25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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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来,广东怀集县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推行“财政扶持+自筹资金”双保障,落实常提醒、强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截至2020年,消除农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123个,消除率达70.69%。

  坚持县、镇、村三级书记重点推进,实行县级统筹、镇级负责、村级落实的工作制度,形成县委书记亲自抓,县委组织部长具体抓的责任落实机制,相关单位部门成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专班,专职负责具体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考核激励等工作。镇党委书记明确镇村主体责任,对列入消除名单的村尽早完成自筹资金任务;加强对辖区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的管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好项目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村支部书记带头引领,把建好村党支部、培育经济组织发展带头人作为重要内容,实施“选拔一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为党建指导员,撤换一批政治不及格、经济不廉洁、能力不胜任、工作不尽职的‘四不书记’,退下一批年纪大、身体弱的老支书,选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综合能力较强的年轻支书”四个一批试点工作,目前选任35岁以下年轻村级党组织书记70名。

  推行“财政扶持+自筹资金”双保障,确保“统筹项目+自主项目”双推动。出台消除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制定“县帮扶80%、村筹措20%,镇兜底”的项目资金筹措办法,持续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由县统筹大项目,同时鼓励自主发展优质项目。对没有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村,由县统筹各级资金,入股怀集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项目,每年可获得投入资金10%的收益。对有上级配套扶持资金的试点村,试点投资多渠道项目。

  该县在筹集资金阶段,每月月底对排名后三名的镇委分管领导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逾期未能完成任务的,县委组织部对镇委书记进行约谈,并取消当年个人评先评优资格;责成相关乡镇党委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组织处理。挑选部分村(社区)作为县级巡查目标村,实行半年抽查,抽查村级经济台账。全面推行“村财乡管”、严格落实村级账务定期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等财务制度。每年年底设立“年度评优”,探索建立经营管理绩效与村干部收入挂钩的激励制度。每年从村级集体经济分红中拿出10%收益作为奖金,激励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且创收增量超过1万元的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增量中20%用于奖励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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