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葆党的“肌体细胞”健康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制度规范,为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让党的“肌体细胞”充满生机活力提供基本遵循,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管党治党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从党的建设到干部队伍管理,必须有刚性约束、铁的纪律。《办法》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握组织处置工作定位,规定组织处置方式,界定组织处置适用情形,对党章关于党员标准、组织处置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并针对组织处置概念不明确,涉及党员领导干部、流动党员等相关规定不完备等问题,从法规层面加以完善,体现了对党的“肌体”的爱护。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办法》的27条、4方面,原原本本学、逐句逐字学、联系实际学,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紧密结合党的创新理论和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大势领会其初衷意图,一体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把握其基本取向,明确“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行为,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筑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根基,锤炼共产党员向上向好的精神风貌、内在气质和深层品性。
除了个体的红线意识、思想保护机制外,还需通过制度的外在约束,给“细胞”成长创造优质的“微环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时刻保持整顿风气、净化生态、淬炼队伍的高压态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评定过程中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原则,按照“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的要求,严格标准和程序,通过实地走访、访谈相关人员、查阅资料、民主评议等方式,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全覆盖排查党员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听取被处置党员的陈述申辩,去伪存真,辩证分析,防止主观臆断、机械执行,确保及时发现侵害“细胞”的“病菌”,不断净化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
组织处置只是手段,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才是目的。要坚持严格管理和教育关爱同步推进,聚焦教育转化,正确对待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不搞“一刀切”“终身制”,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怀着真挚的同志之情、关爱之谊,“一人一策”用好帮扶整改机制,做实经常性谈心谈话等制度,采取组织专题学习培训、按时汇报思想、参与自愿服务、与优秀共产党员“结对帮带”等措施,帮助不合格党员尽快转化提高。要注重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进、以案醒人的警示教育作用,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处置典型案例,对共性问题综合剖析、深挖细掘“病灶”滋生的根源,促使党员重视警醒、自省自励,形成“处置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放大效应,不断净化党内风气、清理不良土壤、纠正错误倾向,保证党员队伍肌体健康。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办法》体现的是组织对“党的肌体”的关心与爱护,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党员队伍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办法》,让党员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为推动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作者:肖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