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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激励公务员担当作为

时间:2023-08-14 11:26:33 来源:组织人事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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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东佛山市建立了考核标准明确、考核方式全面、考核程序规范、结果运用合理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激励公务员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设置科学精准的考核标准,构建“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动态指标”的多维度、立体式考核指标体系。共性指标体现普遍性要求,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设置共性指标。个性指标根据不同类别岗位的工作要求、不同层级人员的职责任务,进行设置。考核正职领导以能否驾驭全局、科学决策来设置指标,考核副职领导以能否协作配合、工作创新来设置指标,考核科室负责人以科室工作整体成效来设置指标,考核普通工作人员以具体业务完成情况来设置指标。同时,根据阶段性专项工作和突发性急难险重工作设置动态指标,体现不同时期的专项工作的不同要求。

  优化考核方式,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为重点、专项考核为补充,综合使用多种考核方式开展全方位的精准考核。建立10个市一级平时考核示范点,推动平时考核示范点创新考核方式、总结考核工作亮点、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平时考核工作有序开展。以智能化手段创新平时考核方式,提升平时考核工作效率,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电子政务公共平台进行考核无记名打分,高明区纪委监委通过自行开发的统计小程序开展考核民主测评等。做优年度考核,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与平时考核“好”等次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必须从当年平时考核“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向基层一线、艰苦岗位的公务员倾斜,对开展重点工作的专班,专门分配优秀等次名额。做精专项考核,开展“三进三访三考”专项考核,即进一线、进项目、进现场,访班子、访干部、访服务对象,考核项目建设进度、考察干部政治品质、考察干部工作实绩。

  设置科学严谨的考核程序,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开展考核工作。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年度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述职,述职内容包括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成绩、廉洁自律等。围绕“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对中层以上干部开展民主测评,可结合实际扩大民主测评对象范围。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调研、群众评价等方式了解核实公务员工作表现情况。主管领导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对优秀等次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

  强化结果运用,对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按规定给予嘉奖,对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给予记三等功。对获得嘉奖、三等功和其他荣誉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进行通报表扬,并及时兑现奖金待遇、颁发证书奖章。针对考核中发现的知识结构、能力素质等方面的短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调学调训,通过开设培训班等方式,补齐公务员能力素质短板。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把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优秀干部进行提拔重用或职级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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