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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出台“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

时间:2021-07-29 11:08:3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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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江门市印发《“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规范“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管理,创建“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品牌。

  《办法》指出,该市每年制定“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并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偏远地区(台山市、开平市和恩平市)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补贴,最高达4.8万元;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前无工作经历的本科、硕士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2年内,初次在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单位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入户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最高全日制学历每月发放住房和生活补贴,其中硕士住房和生活补贴各1000元/月,本科住房和生活补贴各500元/月,最长期限2年。

  “三支一扶”帮扶能手评定坚持民主推荐、群众公认的原则,面向服务满半年且在岗的优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经基层推荐、属地初评后综合评定。对于获评的帮扶能手,由江门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给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奖励,并录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据介绍,下一步,该市将通过压担子、给台阶、多锻炼、承担重点任务、创新项目、技术攻关、访问进修、跟班学习、交流培养等方式,发展培育一批能独当一面,解决问题能力强、群众口碑好的“三支一扶”帮扶能手,深入打造江门“三支一扶”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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