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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

时间:2020-10-10 11:19:5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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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惠州市出台指导意见,从干部选用权限、流动渠道、退出机制、激励措施、管理制度层面,强化对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综合管理,畅通上下出口,扎紧管人管事的制度笼子。

  该市下放市管企业对下属一、二级企业班子的管理权限,赋予其对下属企业的绩效考核和领导权,明确其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具体管理权限,切实把好干部“20字”标准贯穿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与分层管理的全过程。选拔任用中,重点突出对拟任人选的政治立场、工作实绩、综合素养、开拓精神、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情况的全方位评定,真正把“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员选拔到管理层、领导层。

  该市畅通企业引才用才,以及企业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之间的流动渠道。引导具有专业特长,熟悉企业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企业任职;推动具有专业素养的企业干部到机关事业单位任职。同时,明确企业之间人员流动的具体条件和推动措施,加强企业领导人员交流轮岗。

  该市强化激励约束,探索推进企业领导人员“能上能下”机制,促进企业领导人员正常更替。加大市场化薪酬改革力度,构建体现人才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突出绩效导向,探索薪酬总额增减与效益升降同向联动。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进市场化选人用人工作,建立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和引进退出机制。加大调整撤换不称职人员力度,对履职不力、担当不足、业绩平庸、人岗不相适的,及时调离或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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