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 市对县综合考核体系指标精简95.5%
近年来,云浮市聚焦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大力精简优化基层考核,让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着眼破解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等问题,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为基础,搭建市一级对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市对县开展的所有考核优化整合成一个综合考核,由市委统一组织实施,减少考核工作对基层的扰动。同步指导县(市、区)研究制定县一级对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推动精简优化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坚持能减尽减、应合则合,将上级考核市本级的关键性指标,以及涉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引领性指标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删除牵引性不强、内容繁杂重复等考核效用弱化的指标,市对县综合考核体系指标数量较之前精简95.5%,县对乡镇(街道)综合考核体系指标数量较之前精简84%。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单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指标准入退出机制,每年年初对市直单位报来的考核计划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凡未纳入年度考核计划的,一律不得开展考核。
聚焦省委部署和区域定位,科学设置考核项目,建立综合考核“三张考卷”,即高质量党建考卷、高质量发展考卷和满意度评价考卷,保留54个省考核地市的规定指标,结合云浮实际创新41个自选指标,均不设置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其中,聚焦高质量发展考核,加强对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内容的考核,设置高质量发展关键性、引领性指标76个,占考核指标的80%。
综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评定的重要依据,与干部评先评优挂钩。今年以来,全市对139名年度考核优秀的干部予以嘉奖,对22名长期工作表现优秀的干部记三等功;对考核排名后10%的市管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发函提醒,督促做好整改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