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全市大统考 分类设指标
去年以来,肇庆市着力推动政绩考核大统考、精准考、动真考,及时组织开展为基层减负工作,精简优化考核,促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健全完善市委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统筹组织、有关单位协同推进的考核工作机制,推动52个指标考核责任单位各司其职,研究提出指标设置建议,开展运行监测和结果评价。制定出台综合考核办法,整合归并24项业务考核,各部门不再单独进行考核。开展考核事项摸底,对存在的多头考核、指标繁琐等问题进行清理,考核指标精简近90%。规范实地考核,明确所有考核指标一般不进行实地考核,确有必要的,要求一支队伍、同一时间、一次完成。构建“高质量发展指标+高质量党建指标+民意测评”考核体系,设置两级具体指标,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实施动态管理,做到党中央部署什么、强调什么就考核什么,中心工作需要什么就考核什么。
科学设计“考卷”,考准考实政绩。着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设置六个方面指标,对综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高质量发展成效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体系中设置普通公路通达水平、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高效办结民意诉求等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类指标,引导各地用心解决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着眼推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对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六个方面党的建设成效等进行全面考核。开展民意测评,设置“好”“较好”“一般”“较差”“不了解”五个等次,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广泛听取市领导、市县“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群众等方面人员评价,按照一定权重计分。对存在获得表彰表扬、专项考核排名靠前、超额完成经济指标或作出突出贡献等情形的,给予加分;对存在受到上级约谈及批评督办、推进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等情形的,给予扣分。
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推动考核结果更客观、更真实。开展日常监测,组织各责任单位实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各考评指标进展,适时反馈指导,避免“年底一考定全年”;突出为基层减负,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监测分析任务完成情况,能够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共享获取或应由考核责任单位掌握的数据信息,不要求考核对象提供佐证材料。深化分类考,对部分指标设置不同考核权重,以平衡肇庆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在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等方面的差异,对个别地方与个别指标相关度不高的,不进行该指标考核。做实“年终评”,每年12月启动集中考核,形成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党建、民意测评等项目得分,并按一定权重计算基础得分,综合激励加分、约束扣分情况,形成最终得分,以得分为依据评定“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在专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地区给予特殊贡献奖。
突出强化政绩考核在选人用人中的基础性作用,对各指标对应地区负责同志推动相关工作的力度和成效进行分析研判,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环节分析研判要点,对发挥作用较大的干部给予提拔晋升,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予以调整。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参考,对评定为一般、较差等次的地区,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责令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向市委报告。对考核分数出现异常、波动较大的地区,市委组织部重点关注提醒。对在考核过程中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考核对象反馈。根据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组织市管干部参加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有计划地补齐短板弱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