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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追授朱恒文同志“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时间:2019-07-01 11:01:25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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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恒文同志,男,汉族,江西宜春人,1973年8月出生,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刑事犯罪对策处副处长(刑事情报研判中心负责人),一级警督警衔。朱恒文同志多年来一直战斗在打击刑事犯罪最前沿,特别是近期在系列专项行动中,他深入一线、连续奋战,4月16日晚在珠海办案期间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45岁。

  朱恒文同志从警23年,始终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和对公安事业的满腔热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矢志不渝地忘我工作,直至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参加工作以来,朱恒文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个人嘉奖3次,获得中共广东省公安厅直属机关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他先后主导开发了广东刑侦信息专业应用系统等多个重要系统,推动我省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情报研判“四合一”工作机制,实现移动应用在移动警务终端上线运行,解决了基层民警在外办案无法使用公安信息系统的“顽疾”。他长期奋战在一线,主导参与了15次“飓风”系列专案收网行动,组织全省公安机关连续开展了4次专项追逃行动,抓获在逃人员1100多名,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保障了社会公共安全。

  朱恒文同志是新时代我省公安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他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用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忠诚担当的英雄气概,用生命展现了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是全省共产党员的楷模。为表彰宣传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开拓进取、敬业奉献的新时代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见贤思齐、锐意进取,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省委决定,追授朱恒文同志“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向朱恒文同志学习。要像朱恒文同志那样坚定信念、忠诚于党,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共产党员的职责使命。要像朱恒文同志那样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的伟大事业中,不畏艰难、奋勇向前。要像朱恒文同志那样勇于创新、攻坚克难,以一流业绩推动事业发展进步、造福于民。要像朱恒文同志那样不忘初心、无私奉献,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用模范行动展示共产党员的人格力量。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朱恒文同志先进事迹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生动教材和正面典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开创广东工作新局面,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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